最近,音乐创作人这个群体好像炸了窝一样,原因就是正在征求意见中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在法律制定者看来,这是保护音乐创作者而进行的种种修改,但对于创作者看来,这却恰恰是伤害了他们的权力。
[面对面]我的音乐谁做主(20120415)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最近,音乐创作人这个群体好像炸了窝一样,原因就是正在征求意见中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在法律制定者看来,这是保护音乐创作者而进行的种种修改,但对于创作者看来,这却恰恰是伤害了他们的权力。
从保护的角度出发,为什么在被保护者看来,确实伤害了被保护者的利益呢?
汪峰:新草案完全践踏了忽视了创作者所有的权力。
刘平:新草案在很多方面加强了对创作者的保护。
关于第46条中的一首作品在发表三个月之后便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制作录音制品的问题
汪峰:在西方,作者创作了一首作品,在他生前及死后的70年之后,他对该作品的权力才自动消失,而目前的草案与国际上还有很大差距。
刘平:国内目前对一首作品的作者所有权保障是生前及死后的50年,三个月的概念是一家唱片公司发布一张唱片后,三个月内不许任何唱片公司再用同样的音乐作品翻录CD。
翻唱与翻录的区别?
翻唱是指歌手通过活表演的方式演唱别人的音乐作品;翻录是指其他公司付报酬来购买著作权,用不同的风格去演绎,但著作权仍然是创作人所有。
中国传媒网摘编:方华 |